asq质量工程师如何报名(asq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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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目录一览: 1、 请问注册的质量工程师怎么考?主任审核员怎样考? 2、 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3、 质量工程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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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注册的质量工程师怎么考?主任审核员怎样考?

质量工程师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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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报考条件(一)凡中华公民,、、居民或经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必须遵守中华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文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明。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三)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四)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其报名资格审查依照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执行。

初级质量工程师貌似没什么用处啊,你专科四年可以直接报中级了,两个难度不多!

在人事考试网上注册,报名,然后到相应地方的技术质量监督局报名备案,就可以考了。

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质量工程师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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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一)凡中华公民,、、居民或经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必须遵守中华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文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明。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三)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四)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其报名资格审查依照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执行。

初级质量工程师貌似没什么用处啊,你专科四年可以直接报中级了,两个难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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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报考条件(一)凡中华公民,、、居民或经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必须遵守中华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文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明。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三)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四)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其报名资格审查依照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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